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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类书,尤其是通俗类书,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不过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近日为了弥补这个遗憾,决定读一下《事林广记》。此书版本甚多,我选择的是中华书局影印的元禄十二年和刻本《新编纂图增类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云:“《群书类要事林广记》,西颍陈元靓编。康熙三十九年版行于日本(彼国元禄十二年)。凡所记载,起自南宋,迄于元季。涉明初,则续增也。中间雅故珍闻,往往新奇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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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集卷一有《浑象北极之图》、《浑象南极之图》、《浑象紫薇星垣之图》等星图,终于明白该怎么看了!当年从鸣沙山回敦煌的路上,满天星斗无比清晰。我就想呀,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在看得见星星的地方住上一年呢?我会捧着古书中的星图,在天空寻找那一个个风雅的名字。三台、北辰,是否还在千年前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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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集卷一有《十二宫分野所属图》。由于《圣斗士星矢》的缘故,我们这一代人对黄道十二宫的名称非常熟悉,水瓶、金牛、双子、巨蟹……后来才知道,原来十二宫在很早的时候就传入中国了。我在敦煌时,曾经在壁画上看到过十二宫的图画(比如,巨蟹就是一只螃蟹,水瓶就是一个瓶子),只是想不起来是否有汉字说明。这幅图明确载有十二宫名称,并配十二宫、分野、地支对应歌诀一首:“子在宝瓶齐青位,丑当磨羯越扬州。寅中人马燕幽地,卯临天蝎宋豫求。辰属天秤郑兖分,巳为双女楚荆丘。午周三河属狮子,未居巨蟹秦雍留。申魏益州阴阳位,酉赵冀州为金牛。戌有白羊鲁徐郡,亥为双鱼卫豳收。”我们看到,除了双女(今称处女)、阴阳(今称双子),十二宫绝大多数名称与今称相同。看到“阴阳”这个名称,双子座的我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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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集卷一在分析《十二次日月交会图》时称:“姑按学海资用之说。”揣摩上下文,“学海资用”应为书名。不过搜了几个图书馆,都没有检索到。从名称上推测,很可能也是一部通俗类书。存之待访。

甲集卷一释《昏旦中星之图》时云:“荆璞集故尧典四仲迭见之星则以午为正月令昏旦迭见之星则以未为中”。我认为应该断作:“荆璞集故:《尧典》四仲迭见之星,则以午为正;《月令》昏旦迭见之星,则以未为中。”那么,“荆璞集故”亦应是一部书名。问题在于,是“荆璞《集故》”还是“《荆璞集故》”。我倾向于后者。荆璞指楚人卞和得自荆山的璞玉,那么《荆璞集故》应该是一部搜集典故的类书。但是,在金代皇统年间,的确有个人叫荆璞的人,曾作《五音集韵》。不知他在《集韵》之外,是否又有《集故》一书?存之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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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引小说颇多。以甲集卷一自“星说”至“雹说”诸条为例,四页之内,小说类引书包括:《神仙传》、《古今注》、《搜神记》、《国史补》、《太平广记》、《异苑》、《山海经》、《朝野佥载》、《幽冥录》、《列仙传》、《神异记》、《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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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集卷四“节令门”引周处《风土记》云:“午日,菰叶裹粘米,以象阴阳相包裹,今粽子是也。”文人的附会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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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集卷十一有《旧京城之图》,描摹汴京城门、河道,虽然比较粗糙,但是解说文字应该有史料价值。不过,这些文字里面地名太多了,多得我都不会断句了。乙集卷二收金代汴梁城图若干,金人改东京为南京,“宫殿楼馆有所损益”,作者欲存此图以明“古今之制不同”,或有历史地理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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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卷三收宋王日休《速成法》一卷。王日休,字虚中,宋高宗时进士,精通群经,后皈依净土。《现存宋人著述总录》载其《佛说大阿弥陀经》(校辑)、《龙舒居士净土文》、《龙舒增广净土文》三种,《速成法》失载。此书二十一条,从习礼、习字到读书、作文、科举,是一部极有价值的幼儿教育指南,颇受教育史家青睐。如“作大经义法”条云:“若改小儿文字,纵作得未是,亦须留少许,不得尽改。若尽改,则沮挫其才思,不敢道也。直待作得十八分是了,方可尽改作十分。若只随他立意而改,亦是一法。”另外,《速成法》对研究宋代儿童史、科举史也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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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卷六“正讹门”收正体字、俗体字对照表,卷七“古文奇字”收正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卷十收蒙文篆字《百家姓》,均为文字学研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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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集卷二“文艺类”非常重要,提供了研究齐云社(圆社)、遏云社、双陆、投壶的丰富资料。可惜啊可惜,术语太多,非常难懂,断句都断不开。唉。有齐云社的社规、某些蹴鞠玩法图解;遏云社的“要诀”、表演前的“致语”,以及完整的鼓谱《鼓板棒数》;双陆的规则、棋盘;投壶的新旧规则。抄几段诗词在这里:

《圆社摸场》云:“四海齐云社,当场蹴气球。作家偏著所,圆社最风流。况是青春年少,同辈朋俦。向柳巷花街翫赏,在红尘紫陌追游。脱履撏来冯眼活,认真为有准,杈儿扶住惟口鸣,识踢乃无忧。右搭右花跟,似鸟龙儿摆尾。左侧左虚扦,似丹凤子摇头。下住处全在低美,打著人惟仗推吹。使力藏力,以柔取柔。集闲中名为一绝,决胜负分作三筹。俺也丝鞋罗袴,短帽轻裘。襟沾香汗湿,袜污软尘浮。佩剑仙人时侧目,撺梭玉女巧凝眸。粉钳儿前後仰身,身移不浪。金翦刀往来移步,步过频偷。况乎奢华治世,豪富皇州。春风喧鼓吹。化日沸歌讴。欢笑对吴姬越女,繁华胜桑瓦潘楼。湖山风物,花月春秋。四圣观柳边行乐,三天竺松下优游。乐事赏心,难并四美,胜友良朋,无非五侯。心向闲中着,人于倬里求。凡来踢圆者,必不是方头。”

《遏云致语》云:“遇酒当歌酒满斟。一觞一咏乐天真。三杯五盏陶情性。对月临风自赏心。  环列处,总佳宾。歌声嘹亮遏行云。春风满座知音者,一曲教君侧耳听。”

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评论以上诗词说:“余尝谓宋人文词,虽游戏通俗诸作,亦不无高异处,盖气格使然。……右词数阕,当时踢球唱赚之法,籍存概略,犹有风雅之遗意焉。”诚哉斯言。



4.东京梦华

题目叫“东京梦华”,却不是谈《东京梦华录》。这一则故事是关于一本《方言》和一本《抱朴子》。

有些宋版书刷印于公文纸背面,以节约用纸,这就是所谓的“公文纸本”或“牍背纸本”。明人张萱云:“余获校秘阁书籍,每见宋版书,多以官府文牒翻其背以印行者。如《治平类篇》一部四十卷,皆元符二年及崇宁五年公私文牍笺启之故纸也。”(《疑耀》)黄丕烈跋宋版《芦川词》云:“宋本每页纸背大半有字迹,盖宋时废纸多值钱也。此词用废纸刷印,审是册籍,偶阅之,知是宋时收粮档案,故有更几石、需几石,下注秀才进士官户等字,又有县丞提举乡司等字,户籍官衔可考见。”(《士礼居藏书题跋续编》)宋龙舒本《王文公文集》纸背皆宋人书简手劄,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为《宋人佚简》。

牧斋旧藏公文纸本《方言》一部,“纸背是南宋诸公交承启劄,翰墨灿然”。牧斋跋此书云:“于今思之,更有东京梦华之感。”这句话的关键词是“于今”。此跋收入《有学集》,表明为牧斋入清后作。鼎革以前,此书不过是新奇的“公文纸本”,最多作为历史研究的素材;鼎革之后,则成为兴亡之感的寄托。这则跋语告诉我们,书籍的内容从来不只存在于正文之中,书籍的形式本身就隐含了丰富的内容。

再来看那本《抱朴子》。我们再来讲一个故事。话说大宋自太祖开基,共是七代帝王,都则偃武修文,民安国泰。到了徽宗道君皇帝,专务游乐,不以朝政为事。金虏乘之而起,把花锦般一个世界,弄得七零八落。其中数十年,百姓受了多少苦楚。内中单表一人,乃汴梁大相国寺东门大街居住,姓荣,排行第六,人称荣六郎,浑家阮氏。夫妻两口,开个书籍铺儿,家道颇颇得过。不幸遇了金虏猖獗,打破了京城,劫迁了二帝。城内百姓,一个个亡魂丧胆,携老扶幼,弃家逃命。荣六郎领着浑家阮氏和十二岁的女儿,同一般逃难的,背着包裹,结队而走。忙忙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凄凄惶惶,东逃西窜,胡乱的过了几年。后闻临安兴旺,南渡人民,大半安插在彼。遂奔至临安府瓦南街,开印输经史书籍铺,凭着旧时的手艺和识见,慢慢的买房置产,整顿家当,把家业挣得花锦般相似,驱奴使婢,甚有气象。

好吧,我承认,这个故事抄自《卖油郎独占花魁》,只是把主人公的名字由莘善改成了荣六郎。其实我并不知道,荣六郎的妻子是否姓阮,在南渡时是否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但是,在两宋之际,的确有个开书籍铺的荣六郎,从东京流落至临安,重操旧业。他的印本之一便是曾在东京刊行过的《抱朴子内篇》。绍兴二十二年(1152)六月初一,荣六郎将重校后的此书刊刻发行,并写下了一段广告语,印于卷尾:“旧日东京大相国寺东荣六郎家,见寄居临安府中瓦南街东,开印输经史书籍铺。今将京师旧本《抱朴子内篇》校正刊行,的无一字差讹。请四方收书好事君子幸赐藻鉴。绍兴壬申岁六月旦日。”此时,靖康之变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这便是上面那篇故事的由来。

牧斋有幸收得此本,被卷尾的文字狠狠地击中了。我们知道,兴亡是牧斋的死穴,一碰便不能自已。于是,他深情地写道:“此二行五十字,是一部《东京梦华录》也。老人抚卷,为之流涕。”这篇质木无文的牌记,恐怕是这个叫荣六郎的出版商留下的唯一一段文字吧。寥寥数语,隐含了无数的颠沛流离。《东京梦华录》卷三云:“寺东门大街,皆是幞头、腰带、书籍、冠朵铺席。”不知荣六郎的旧铺,是否和幞头、冠朵铺相邻?

让人困惑的是牧斋藏荣六郎本《抱朴子内篇》的下落。此书仅有一部传世,今藏辽宁省图书馆,书中钤有“竹坞”、“江左”、“季振宜藏书”、“御史振宜之印”、“乾学”、“徐健庵”、“炳文秘玩”等印,知曾为季振宜、徐乾学所藏,然不知是否与牧斋有关。但我们知道,绛云楼烬馀之书尽归钱曾,钱曾死后,藏书为季振宜所得。我宁愿相信,那部惹牧斋流涕的“东京梦华录”逃过绛云一炬,递经钱曾、季振宜、徐乾学收藏,流传至今。荣六郎的故事与此书一同不朽。



0.小引

从读书、聚书,到倾心阅读史,其实是一个顺理成章的过程。研究中国古代阅读史,绕不开序跋、评点、诗话(词话、曲话、文话、赋话……)。近来闲翻牧斋《绛云楼题跋》,随手札记备忘。

 

1.书厄

宋周密云:“世间凡物未有聚而不散者,而书为甚。”(《齐东野语》)隋秘书监牛弘提出“书有五厄”:始皇焚书,赤眉入关,董卓移都,石冰之乱,魏师入郢。明胡应麟再续“五厄”:隋末江都大乱,唐时安史之乱,唐末黄巢入袭,北宋靖康之乱,南宋末元兵攻陷临安。明末清初,书籍再遭两厄。牧斋云:“甲申之乱,古今书史图籍一大劫也;吾家庚寅之火,江左书史图籍一小劫也。”(《旧藏宋雕两汉书》)

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撤离北京时,火焚紫禁城,文渊阁藏书化为灰烬。顺治七年(1650),牧斋“幼女中夜与乳媪嬉楼上,剪烛火落纸堆中,遂燧”,绛云楼与书俱尽(曹溶《绛云楼书目题词》)。这两次书厄是理解《绛云楼题跋》的背景。在牧斋心中,书籍存灭是家国兴亡的投影。

 

2.云起云灭

《绛云楼题跋》书前附郑方坤《东涧诗钞小传》(牧斋晚号东涧老人),此文为绛云楼的历史提供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语境。

关于绛云楼的兴建,郑云:“既得释,则筑室拂水之隈,建绛云楼其上,积图书万卷,拥艳姬柳如是,焚香瀹茗,校勘赓酬,修赵德甫、李易安故事。当是时,虞山之名满天下。”崇祯十三年(1638),温体仁放归,牧斋狱解。郑有意将筑室(1640)、建楼(1643)、拥姬(1641)几件时间跨度颇大的事件,均置于“既得释”以后的瞬间。由此,绛云楼成为牧斋远离庙堂、究心坟典的世外桃源。

关于绛云楼的焚毁,郑云:“及南都不守,万众倒戈,独策马走军营,先臣民上降表……迨本朝迄未收用,旋以遣归,尤力以明史自任。乃绛云一炬,始叹息於白首有期,而汗靑无日也。”关于这段历史的另外一种叙事是:牧斋迎降北上之后,授礼部右侍郎管秘书院事,充修《明史》副总裁;数月后,称疾归。而郑却坚信,牧斋是遭清廷遣归之后,才“以明史自任”的。在这种语境下,“绛云一炬”便具有了讽刺和象征意味:贰臣没有资格为故国修史(在绛云楼中遭焚的恰有牧斋所裒辑《明史稿》—百卷);牧斋失去了执掌天下文脉的权利。

 

3.宋版《左传》离合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学过版本学的都知道,宋版书中浙本最佳,蜀本次之,闽本(建本)较差,闽本中的麻沙本简直成了劣本的代称。不过,闽中也是有出版名家的,例如建安余仁仲的万卷堂。今传余氏绍熙二年(1191)刻《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叶德辉也曾提到有淳熙七年(1180)建安余氏万卷堂题记的《尚书精义》,我们可以借此推测余仁仲的生活年代,作为故事的开端。

大约在南宋前中期(孝宗、光宗、宁宗在位时)的某一年,建安著名的学者、出版家余仁仲校刻了《左传》。此书印数不详,全名或为《春秋左氏经传》,三十卷,卷后可能会有“余氏刊于万卷堂”、“余仁仲刊于家塾”、“仁仲比校讫”等题记,正文前有图说,装订成十五册,售价大概在五至六贯(相当于今天的一千多元)。

这批书中的某一套被某一人买走,从此开始了它的漂泊之旅。这一漂就是三百多年。我们并不清楚,这三百年间,都有哪些人曾经拥有过它。我们只知道,它的某一任主人别号中有“老僧”二字,曾以此治印一方,钤于每卷末尾。

三百年后,大明嘉靖年间,常熟一个叫严讷的读书人偶然得到了这部书,发现它已成残本,“脱落图说,并隐公至闵公五卷、昭公二十一卷至二十四卷”,于是,用时下通行的建安江氏宗德堂刻本勉强加以补足。可惜,两本“纸墨差殊”,不甚美观。嘉靖二十年,严讷考中进士,之后顺风顺水,官至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殁后谥“文靖”。严讷去世后,此书归了他的少子严泽。严泽在万历中曾任中书舍人,书法不错,神宗很喜欢。他的宅子是正德年间进士张之麟所建,名为半野堂。他的朋友里面有一个叫做钱谦益的年轻人,万历三十九年(1611)前后,严泽将《左传》慨然相赠。此时,《左传》已藏严家六十年。此时,严泽还不会想到,这个三十岁的年轻人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半野园的新主人。

牧斋得到此书之后,视若珍宝,然而“每一繙阅,辄摩挲叹息”:这精美的古物呀,何时得成完帙?摩挲呀叹息呀,二十年就过去了。崇祯四年(1631),一个相熟的书贾拿着五册残书来到牧斋的家中。五十岁的牧斋翻开一看,天哪,这正是《左传》失去的那五册啊!看这纸张,这墨色,还有“卷尾老僧印记亦复宛然”!错不了啊错不了!这一神奇的经历,让牧斋看到了书籍背后的神秘力量。他虔诚地写道:“此等书古香灵异,在在处处,定有神物护持。守者观者,皆勿漫视之。”故事到此结束。

啊,不对,差点忘了。顺治七年(1650),绛云楼大火,此书随之灰飞烟灭。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绛云楼书目·春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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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北京了,天气很好,昨天午后去逛了个书店,买到一本亚瑟·史密斯的《中国人德行》。作者是晚清时一个美国传教士,在中国住过50多年。此书英文名为Chinese Characteristics,是对中国人之国民性的深刻剖析,曾对鲁迅先生产生过重大影响。随手翻到《多神论 泛神论 无神论》一节,看到一段话觉得很有趣,抄在这里:

 

在中国著名的小说《西游记》里,主要角色之一原是从石头里长出的一只猴子,后来慢慢演化为人,在有些地方,人们把这一想象的形象当作雨神来膜拜,而把河神和战神排除在外。中国缺少真实与虚构的明显界限,再没有比这样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了。在西方人看来,原因和结果互相关联,而一个中国人用一只不存在的猴子来祈祷降雨,他心里的因果概念是怎样的,我们无从知晓。

 

这段话吸引我的有三点。首先,孙悟空从猴子“慢慢演化为人”这种说法,颇有点进化论的味道。作者不一定读过《西游记》,但是肯定知道西游故事。这段话隐约透露出他对西游故事的理解:一个关于“演化”的故事。

第二,作者指出,中国某些地方将孙悟空作为雨神来崇拜,其风头甚至压过了河神、战神(指关羽)。山东东平县曾发现《齐天大圣庙记》碑(清嘉庆十年十月立):“东平州林马庄,每逢旱,辄祷齐天大圣,屡降霖雨。宗义田君等捐工构石修大圣庙一座,王青君等复纠合同庄塑像演戏。”这两条材料恰可互证。《西游记》中有很多孙悟空求雨的情节,如第四十五回《三清观大圣留名 车迟国猴王显法》、第八十七回《凤仙郡冒天止雨 孙大圣劝善施霖》,大概是孙悟空演化为雨神的原因。

第三,这段话提出了“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问题,并指责中国人对二者没有明显区分。从现代理性立场上说,这自然有很多值得批判之处。不过,那个尚无真实与虚构之区分的世界也自有其魅力所在。作为研究者,只有尊重甚至顺应这一前提,才能真正进入那个世界,才能把握住其独有的逻辑。实际上,在今天的中国,那个真实与虚构交融的世界仍在某种程度上继续。记得9年前去济南,在大明湖边上看到这样一处景点,说明牌上写着:“相传,乾隆皇帝在这里邂逅民女夏雨荷。”《魔戒》里面有这样一句著名的话:历史变成传奇,传奇变成神话。(History becomes legend. Legend becomes myth. )然而,中国经验证明,有时这个逻辑会反过来:神话变成传奇,传奇变成历史。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两个相反的逻辑会连起来:历史变成传奇,再变成神话,又变回传奇,最后变成历史。而此时的历史和最初的历史已经截然不同。

 

山东省东平县《齐天大圣庙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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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网上发呆,忽然看到自己高三时候的一篇作文,贴上来做个纪念。p.s.其实我还搜到一篇我的小学作文,那个还没想好要不要贴……

 

日影昏黄,拉长了时间,也拉长了人们沉重的眼皮。分不清黎明与黄昏,我背起行囊,踏上自己漂泊的旅程。前途漫漫,陪伴我的只有苏东坡和他漂泊者的歌谣。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茫茫宇宙,有谁不是匆匆的过客呢?曹孟德横槊赋诗,周公瑾火烧赤壁,英雄往事,都已化作虫蠹尘蒙的残简佚编。不要说什么“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的一切难道就不是虚无缥渺的幻梦吗?既如此,又何必为此身非我所有而怅恨?又何必营营追逐转瞬即逝的浮名?木兰之楫沙棠舟,漂泊者远离尘嚣,于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中感受物我的永恒。浩浩乎飘飘乎,漂泊者超然了。

 

漂泊者不麻木,漂泊者不糊涂,漂泊者心中一点正气浩然四塞。只是,漂泊者深谙人生之有尽而宇宙无穷,不愿无益追问空惹牢骚一腹,不愿自作多情催生华发满头。闲身未老,何不纵情歌舞,何不诗酒疏狂;人生百年,且待我醉他三万六千场!

 

漂泊者难免孤独。缺月疏桐,幽人独往,渺若鸿影,寒枝拣尽,只得归宿于荒凉的沙洲,仰望夜空寂寞。此情此景,漂泊者亦会勾起无尽的惆怅,亦会自问:“此生飘荡何时歇?”“归去来兮,吾归何处?”然而漂泊者终究是漂泊者,超旷爽朗的心胸怎容愚蠢的情感永驻?支颐一想,他便释然了,自答道:“此间有什么歇不得处?”吾心既安,又有何处不能为家?即使是僻远的琼州,不也被似雪的杨花搅得不似天涯?

 

有人说:“漂泊者最难看破的便是一‘情’字。”不错,但情字千钧,何必看破?漂泊者至性至情,友谊爱情,怎能随手拂去,视若蛛丝?然而漂泊者终究是漂泊者,虽然会有“春与谁同”的怅问,虽然会有“漂然何处”的浩叹,虽然会有“生死茫茫”的感慨,但他相信,人生离合,俱是前缘,世事聚散,已然天定。旧事杳渺难问难寻,执著痴迷徒增烦恼,不若寄风流于天地,放尘心于四海,伴解语之落花与多情之流水,逍遥人世,游戏浮生。

 

“梦中了了醉中醒,只渊明,是前生”,东坡雪堂,春雨初晴,先生植杖耘籽,慨然而叹,自比渊明。呜乎!东坡东坡,汝以渊明为前生,后人自可以汝为前生,而后人之后人又何尝不能以后人为前生者哉?汝之漂泊尚囿于纸纸谪诏,后人漂泊则可随心去来,后人自胜于汝,而后人之后人又何尝不能胜于后人者哉?

 

大江浩荡,浪卷千秋。恍惚中,我听见雄浑豪迈的《念奴娇》曲横空而来:“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不禁淡然一笑。一阵风起,我乘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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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我觉得在师兄的论文中,小说文本成为一种材料,你的论文更多地把我带近你的思考而不是文本本身。当然,论文本身应当是思考的结晶,但并不意味着文本应当成为思想的附庸。这,或许和师兄在论文中所提到的小说家的创作态度以及通俗小说的文化品格有关吧。那么,我们应当怎么看待这些文本呢?以什么方式进行研究?这也涉及到阅读方式吧。这种困惑本身或许是我以往的文学观念在作怪。当然,文化研究的范式似乎可以将这些文本囊括进来,而不再限于以往文学研究的范畴。但是如果是这样,我们做研究是为了什么?为了文化和思想吗?如果那能够凭借其文字及其形式本身触动我们的文学,终究要被搁置在一边,那么我会觉得很沮丧。而且,突然发现,很悖论地,学术,似乎正是以步步进逼的方式渐渐远离并且丧失了文学的精神和价值。哎呀,很沮丧的啊。学术是那么较真,计较,苛严……而这一切,似乎都和文学相反。哎呀,感觉自己跳进了一个坑了……是以前自己挖的还是自己要跳的,真是没话说。学术和文学之间似乎很难调和,更难结合。或许,这本身不是调和的问题,而是选择的问题。有的人选择了靠近文学,以恒久创作的形式;有的人选择了学术,将文字和情怀渐渐隐藏?哎呀,要是两个都想要呢?是不是就只能和时间精力做持久的纠缠了?

 

 

答——

 

关于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问题。这是个大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我其实一直在注意,不要把文学作为历史研究和社会研究的材料,但还是给你这样的感觉,或许和我们对文学的理解的差异有关。首先,文学是一个进入现代之后才建构起来的概念。如果一个古代人复活,看到我们居然把诗歌、戏曲、小说放在一起来研究,恐怕会无法理解。回到古代去,这些不同的文体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属性和历史渊源。所以,我不太倾向于强调所谓的“文学”、“文学性”。如果让我对个人的研究进行定位的话,我更想做一个历史研究者,而不是文学研究者。我感兴趣的是这些文本在历史中的存在状态、形式背后运行的意识形态,而不是那个所谓抽象的、形而上的、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文学性”。反过来说,我为什么又要研究文学呢?文学和历史的区别在哪里?我想,这些文本虽然各自不同,但是相对于历史文献来说,它们仍然有一些共同点。简单地说,就是它们的私人化或者说个人化的性质。我想做的文学研究具有两个方面:第一,承认文学本身是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的产物;第二,重视其个人化的表达方式。也就是说,第一步,通过对文学的独特的表达方式的分析,挖掘隐藏在其背后的意识形态;第二步,探讨意识形态如何促成了文学的独特的表达方式。

 

我觉得你对文学的看法有些太过形而上化了。文学从来都不只是“凭借其文字及其形式本身触动我们”,换句话说,“文字及其形式本身”以及“我们被触动”两者背后都存在着意识形态的踪影。“文学的精神和价值”不是恒久不变、万古如一的,每种文化、每个时代都有其自己的定义,不必紧抓住不放。当然,我也明白你的意思,我也熟悉那种被文字轻灵地触动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和学术之间并非不可调和的。我一直追求的也是让那种被触动的感觉成为我研究的指引。不过,触动我的往往是文字背后的结构和思想的瞬间流动,这在你看来可能仍然是偏于研究而不是文学的了吧?然而这恰恰也证明了,被触动本身也是某种意识形态的结果。

 

过于强调所谓文学本身会导致文学研究中的等级制度:偏重经典、偏重大家、偏重诗文。实际上,经典、大家、文学的价值标准都是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被建构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文学本身的强调常常是对旧秩序的盲目维护。而且,强调文学本身往往变成强调文本本身,然而,文学不是文本,而是一种行动。文学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是一种表达经验的行动,一种将人和世界联系起来的方式。一个帝国边陲乡村教师的岁时杂咏,一个懵懂少年深夜无眠的浅吟低唱,就文本来看可能是平平无奇甚至粗糙幼稚的,但是就行动本身上说,他们的创作是某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个特定的个体感受世界的方式,对他们的创作行动的研究可以揭示那些沉默的卑微的个体被时间掩埋的生存境遇,这同样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或许有高低好坏的区别,但是文学行动本身应该是平等的。

 

总得来说,在学术研究上,我是比较“左”的,从我的学年论文开始就是如此。但是,学术总有不同的范式可以遵循和探索,求同存异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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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你学会阅读之前,爸爸妈妈会给你讲故事吗?还记得那些场景吗?

四岁以前,我在四川老家。我爸在东北当兵,我妈的单位在县城以外的一个山沟里。我一般在县城的外婆家,有时也在奶奶家。我只记得奶奶给我讲过故事。有一个恐怖故事印象深刻。大概是某种异类(熊,鬼,妖精?不记得了)化装成奶奶,潜入人家哄小孩睡觉,然后把小孩一个个吃掉。还没有被吃的小孩听见奶奶在嚼东西,问“她”在吃什么。“她”拿出一把手指头,说:“我在吃胡豆。”我肯定是被吓着了,所以印象才深,对睡在奶奶身边也恐惧起来。

 

二、你最早接触书本(包括小人书啊,画册什么的)是在什么时候? 自己开始会看书是什么时候?第一本印象深刻的书是?

在四川的时候我已经有了许多儿童画册,由于还不识字,都是外婆念给我听。外婆有时累了,睡着了,我就会把她的眼睛掰开,让她继续给我念。画册的内容没印象了。只记得一次外婆把“狒狒,你好”念成了“弗弗,你好”,至于我是怎么知道她念错的,我也不记得了。从这个细节看,那些画册的故事可能跟动物有关吧。   

 

三、小时候爸爸妈妈会给你买书、带你逛书店吗?周边的图书资源怎么样?小时候会缺书读或者一直有书可读?

我从小就爱逛书店。在四川的时候,外婆每天来幼儿园接我,如果不去书店逛一圈、不买上一本画书,我就不回家。到了东北以后也是一样。吉林不是一个文化氛围浓厚的城市,但是一般的小书店还是有的。爸妈在给我买书上面从来不吝啬。我的第一套“大书”(我们那儿对内容严肃的书的称呼)是岳麓书社出的“四大名著”,在我们家楼下的书摊买的。我记得定价本来是32,但是书商偷偷用黑笔把2改成了8,买回来才发现。我从小便善于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寻找有趣的书店,此能力保持至今。上了中学,学校附近有个叫做“万卷沙龙”的书店,中外名著都很齐全,我几乎每天中午都会跑去。中学时代开始有零花钱,全部用来买书。由于常去书店,老板和营业员和我很熟,有时会把书赊给我看,我攒够了钱再去结账。我是书非买不能读的,泡在书店的时间大多是在浏览各书的前言后记,一般不会读正文。我买书的速度远远超过我看书的速度,现在也如此,所以一直不缺书读。小时候就有藏书癖,虽然那时还不懂挑版本、译者、出版社,但是我会很有计划的购买各类名著,当时比较偏爱的是诸子百家、古代小说、外国小说。

 

四、从小学至今,在阅读上相互分享、交流、对你影响较大的朋友?你的阅读兴趣是否受到其他人的引导或影响?

从中学到现在,我始终有很多可以在阅读上进行交流的朋友。我们始终是不断互动、不断交流的,但是还是各自保持着自己独特的兴趣。记得初中时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散步,我给他讲叔本华,他给我讲尼采,两人都很激动。上大学以后,遇到的强人很多,那更是不断互相刺激了。受刺激之后的反应有两种,一是把对方看的书找来看,补课;一是在自己的领域里钻得更深,用自己独有的东西和对方抗衡。我两种情况都有,以后者为主。到研究生以后,专业的阅读越来越多,和别人的交流也越来越少,这也是难免的吧。我怎么能指望别人和我一起去啃那些断断续续的碑文、那些千篇一律的方志呢?

 

五、小学到高中的阅读一直是自由的吗?是否有过“隐秘的阅读”?或者说在青春期的阅读经历。

总得来说,我的阅读一直是自由的。我父亲是军人,母亲是公务员,他们对我读的书向来没有兴趣,也不会加以检查。所以我才会在初中就接触到《欢喜冤家》这样的禁毁小说。当然,读这些书的时候还是有一种禁忌的快感的。青春期的时候,影响我最大的是《红楼梦》。由于我不是东北本地人,由于开始阅读也比较早,由于周末的时候要学小提琴,由于家住得比较远,种种原因之下,我和同龄男生接触比较少,很难玩到一块去,反而和女孩很投机。上初中之前,几乎没什么男生朋友。这对我的性格影响很大。初中毕业的暑假,我第一次读《红楼梦》,就觉得自己很像贾宝玉。高中时初恋,女友是个文艺青年,热爱《红楼梦》,擅长古体诗词,忧郁,敏感,总之,很像林黛玉……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红楼梦》里面宝黛二人闹别捏的各种方式我们都实践过。吵架也是她指责我如宝玉般博爱,我指责她像黛玉般敏感。后来就分了。结论是,文艺害人啊。

 

六、从小学到大学,你的阅读是否呈现出阶段的分野?兴趣是否有明显的转折?还记得一些重要的阅读时刻吗?(比如你是如何与古希腊以及中国古代邂逅的?)

上面说过,“四大名著”是我的第一套大书,而《西游记》和《水浒传》是我最早读完的。那时是小学五、六年级。从那时起,我对古典小说就有一种持续的热情,直到现在以此为专业。与此同时,不同时期有一些其他的偏爱。初中读古典小说,高中开始读古典诗歌、外国小说、中国当代文学,尤其热爱中外的现代派文学,并试着开始创作。上大学以后,受课程影响比较大,兴趣变化也比较快,但是有一个总的原则:读古典、读经典,不浪费时间在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上。虽然被课程的书单追赶,但我还是有计划地陆续读了荷马史诗、《巨人传》、《堂吉诃德》、《十日谈》、《神曲》、《浮士德》、莎剧、《战争与和平》等西方经典。读这些经典作品,我感觉在格局、眼光上都有很大提升。另外,我系统阅读了古代各民族的一些经典史诗,荷马之外,还有《吉尔伽美什》、《罗摩衍那》第二部、《贝奥武甫》、《罗兰之歌》、《伊戈尔远征记》、《萨逊的大卫》等等,各民族起源时代的东西原来有很多是共通的。阅读古希腊的原因很多,肯定不是偶然邂逅的。一是受了戏剧社的影响,我想弄清楚戏剧起源的问题。二是上西方哲学史课,我热爱柏拉图。三是上西方古代史,我爱上了雅典。各种原因聚合在一起,又赶上非典时代的闲暇,我开始从从容容地把古希腊著作一本本读去。结论是,还是有系统地读书收获大呀!真正接触中国古典其实是在上硕士的时候。我原来学的东西比较杂,而选择了古代专业,发现自己欠缺太多。我开始狂补文献学的知识,耐心读经典注疏,对照《汉语大字典》读《说文》,终于触摸到了一点点中国古代的气息。而真正教我进入古典、理解古代的方法的,仍然是西方的一些理论著作,年鉴学派的理论和实践,历史社会学的理论和实践,等等。所以我虽然是研究中国古典,但是眼光和范式总有些不同。

 

七、说说记忆中那些让你看得欲罢不能、泪流满面的书吧:)

让我欲罢不能的书很多,让我读得泪流满面、嚎啕大哭的书只有两部,一是《红楼梦》,一是《牛虻》。

 

八、有没有被某个角色、某个情境打动,让你想要过那样的生活?成为那样的人?

一般情况下,我阅读时自己的感情都是和阅读对象很疏离的,有时是为了保持研究者的冷静客观,但实际上我天生就不太容易被真正的打动。即使某个瞬间有所动摇,甚至被席卷,但是我冷静下来仍然很快。

 

九、能不能描述一个你最熟悉甚至令你刻骨铭心的阅读场景?

硕士的时候,在万柳,同屋们都睡了,我在台灯下读尼采《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激动得想呐喊。那个时候经常会读书到凌晨,想来还是很怀念的。另外,非典的时候,每天在户外的长椅上看书,那种悠闲和平静的阅读,也很印象深刻。

 

十、你的个性以及对世界的看法,包括价值观、情爱观、信仰,跟阅读有怎样的关系?

怎么说呢。像我们这样的人……或者说读书人吧,非常容易被阅读所影响。我一直希望我不只是用眼睛在读,而是让灵魂和阅读相关。这样,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阅读一直很有效地参与了我的主体塑造。但是,阅读肯定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决定性的。驾驭我们灵魂的,仍然是我们自己。主体形成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我们的选择和行动。不过,由于是读书人……所以习惯把自己某个阶段的变化归结到某本书、某次阅读上,其实不能太当真。

 

十一、是否会有意识地寻找一些与自己心性相契合的书?或者说阅读的兴趣或冲动来自于什么?(为了解答自身困惑还是扩充个人的知识结构等等)

我读书向来都是非常自觉的,什么书值得读,什么书不值得读,清清楚楚。从高中开始,我的阅读已经离开了全凭兴趣的阶段。我那时给自己定的目标很明确:按顺序阅读中国古代文学史。我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了解我们民族的精神脉络,一是为自己将来的专业学习打个好的基础。上了大学以后,我的阅读仍然是延续这两个脉络的。不过对我来说,这两者是一回事。解答自身困惑和扩充知识结构是一回事。我选择我的专业,恰恰是因为我的困惑,或者好奇。那么,可以进入我的知识结构的知识,一定是我觉得对解决我的困惑有帮助的知识。正因为如此,我总是把阅读搞得过于神圣和严肃,纯粹出于兴趣的阅读很少。高中的时候我就慨叹:当我休息的时候,甚至找不到一本闲书可读。后来我读网络文学,或许是为了满足这方面的需要吧。然而即使读网络文学,我仍然忍不住要分析和解读的。这个没办法。

 

十二、从什么时候开始旅行?陪伴你在路上行走的有过哪些书?你会怎样在所到之地寻找书籍?有过哪些好玩的“邂逅”?

我喜欢美国五、六十年代的文化:摇滚乐,反战运动,垮掉的一代,make love no war的口号……所以,大一读了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非常激动,整天把这本书揣在书包里。我也想像书中的人物一样开始旅行,于是每个暑假都会出门。大一的暑假,是我第一次独立选择的旅行,我记得当时我放在背包里的书有《在路上》和《王小波画传》。每次上路都会带几本书,后来事实证明,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我还是喜欢带着。什么书都带过,包括《四库简明目录》、《书目答问补正》,也带过佛经之类的。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去书店。我主要寻找的是当地的文史类书籍,以资料集为主,包括碑记、方志、画册、地图。在宗教场所,也会买一些宗教类书籍。印象比较深的是大一在西安清真大寺、大二在银川南关清真寺、西宁东关清真寺都买了不少伊斯兰教的书,包括《可兰经》、圣训、苏菲派的典籍等;大四在武威买到《凉州府志备考》、在敦煌的书店里买了很多敦煌学的书,有些内地罕见;研三在大理和丽江买到不少藏传佛教的书,还买了几本权威的东巴文字典。江南一带的书店有不少特价书很不错。研一在绍兴闲逛的时候,在一个小书店花不到两折的价钱买了一套《诸子集成补编》。每次旅行都会花很多钱在书上,会把背包弄得很重,有时甚至被迫把书寄回。

 

十三、在阅读之外,还有什么对你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甚至比阅读更为重要?

上大学以来,我的收获来自以下方面:课堂上老师的教诲;课后自己的阅读;参加社团,在实际事务中磨练,学习和人交流;旅行。我觉得,活泼泼的东西、实践性的东西要比阅读对我影响更大。所以,以上四点,阅读只能排在最后。但是,阅读是另外三点的基础。

 

十四、会高声朗读或吟诵么?民歌、戏剧中的发声与阅读中的吟诵可有碰撞之处?

不会。我向来觉得朗诵是一门非常肉麻的艺术。每次听到人朗诵我都忍不住要笑。不过,小时候还是会经常大声诵读诗文的。嗯,前些年也曾出声诵读佛经。不过现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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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见前方有一个变化无常的影子,时而如猛虎,时而如狡兔,时而如弱女子,时而如伟丈夫。影子的脚下亦有影子,时而如黑猫,时而如恶狼,时而如骷髅,时而如夜叉。我被影子的色彩迷惑,拼命向前奔跑。而影子总是在我前方,似唾手可得,又无法企及。我脚步不停,从城市奔向乡村,从乡村奔向森林,从森林奔向原野,从原野奔向沙漠。最后,我闯入一片冰天雪地,而影子依然在前若隐若现。我继续奔跑,忽然掉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雪窟。所有光明都消失了,黑暗和寒冷将我包围。我看不见,也无法呼吸,大块的雪团不断涌进我口中。我大喊一声,就醒了。我发现屋里的一切都上了霜,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

 

 

我住在三十楼四层,走廊里静悄悄、黑洞洞,隐约有窗外的雪光映进来。我穿上所有的衣服,推开窗户,发现雪已经埋到了三楼的窗口。我轻轻一跃,落到雪地上。雪地坚实而有弹性,踩上去嘎吱嘎吱响。哪里才有足够的东西取暖,让我熬过下一次雪暴呢?路边的树下躺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我走过去一看,是一个小小的姑娘。我碰碰她。她睁开眼睛说,干嘛?我说,你还活着吗?她说,嗯。我把最后半块巧克力塞到她嘴里,扶起她说,走吧,我们去图书馆,在那个地方或许能活下来。我们穿过燕南园,向图书馆走去。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大家的目的地都是图书馆。大雪过后,燕南园的树木忽然妖异地茂盛起来。树影中,我依稀看见一只银色的兽一闪而过。

 

 

我们进入图书馆不久,雪暴就来临了。无数的雪块随着大风,狠狠地砸在大地上,激起一丈多高的雪浪。来不及进来的人们的凄厉的惨叫声很快和他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在大雪中。图书馆的玻璃承受不住烈风,全部破碎了。我们忙了整整一天一夜,抬来无数的书架,将所有的窗户都堵了起来。又一个白天来临的时候,雪暴停了。大家挤在人文社科阅览室。雪早已漫过二楼,这里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洞穴,但是寒气依然逼人。我说,你冷吗?冷,她说。我说,这样下去我们肯定熬不过去的,得想法子了。她说,生火吧。我说,怎么生火?她说,笨!烧书呗。我沉默了半天说,好像也只能这样了。

 

 

幸存者们把所有的书架都推到墙边,露出一大片空地,准备生火。然而,关于从什么书烧起,大家意见分歧。我说,从三楼自然科学区烧起!人都活不下去,那些奇技淫巧留着也没用。一个数院的男生跳起来说,傻X文科生!将来的重建就靠这些知识呢!要烧就烧文学阅览室的!另一个人出来打圆场,文理都有用,我们还是从谁都不懂的外文书烧起吧。外院的人不干了,你不懂别人就不懂啦?局面很快一团糟。我问她,你觉得该从什么烧起?她撇了撇嘴,我说就该烧A开头的那些书,还有青春小说!为了解决争端,幸存者们成立了第一个社会管理机构——焚书委员会,负责决定从何烧起。最终的结果是,不分语种,一律按以下顺序烧起:文学——哲学——历史——科学——经济——政法。

 

 

人文社科阅览室的中心,一个火堆生起来了。一本本书被投入火中。我痛不欲生,却无能为力。你们不能烧《战争与和平》,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唉唉。不能烧《杜诗详注》啊,这是杜诗最好的注本。唉唉。《红楼梦》,这可是《红楼梦》啊。什么?刘心武和土默热的?哦,烧了就烧了吧。唉唉。求求你们,放过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吧,要烧就烧文艺理论好不好?渐渐地,大家都沉默下来。焚书的火光将身上的寒气逼到了心里。“昊天不吊,灾我良人……”我唱出一支凄凉的歌子。“昊天不吊,灾我良人……”大家一起齐声应和。歌声由凄凉渐渐激越,我们围着火堆疯狂地舞蹈,庆祝着毁灭与新生。

 

 

很快大家便发现,最初的争论是多么的可笑。为了驱逐如附骨之蛆般的寒冷,人们再也不会在意书的类别,只是机械地一本本烧去。每烧完一本书,人们记忆中关于它的知识便烟消云散。当所有的书都烧完的时候,人们甚至遗忘了文字本身。在焚书的时候,她养成了一个新的爱好,在灰烬中寻觅未烧尽的纸片,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她从来不肯说。

 

 

焚书委员会的职能扩大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指挥女人把金属的书架拆开,磨成锋利的长矛;指挥男人把图书馆的东门挖开,修成一条通向地面的隧道。当雪暴停止的时候,男人便出去打猎。在狩猎时代刚刚开始的时候,生活最为艰辛。我们要花许多天的时间铲去积雪,露出未名湖的冰面,再花许多天的时间凿开冰面,去捕捉水底的大鱼。如果雪暴突然来临,我们就不得不尽弃前功,退回图书馆。运气好的时候,我们可以捉住几只觅食的刺猬。夜晚,女人们用泥巴将缩成一团的刺猬包起来,扔进火堆。等到泥巴烧硬,轻轻一拍,那层带刺的皮便和泥巴一起落下来,只剩一团肥美香嫩的肉,满屋子都是香味。一教门口的树上有四个排成一串的鸟窝,大雪把树干埋了一半。在我们出去狩猎时,女人们会轻巧地爬到树上,掏出热乎乎的鸟蛋来。

 

 

她把从灰烬中拾来的残片贴在树叶上,用树皮穿成厚厚地一叠。干完活的时候,便一个人翻看。我已经忘了这些符号的意思,常常嘲笑她奇特的爱好,笑她是个危险的沉迷于旧时代的女人。她说,这些东西很有趣,总会有用的。然而她终于把那本残片集读懂了。她教我们捕蛇,用蛇皮做弦,树枝做弓和箭,蛇牙做簇——我们因此而吃到了香喷喷的灰喜鹊。她教我们,掏鸟蛋的时候要剩几颗,鸟儿才能繁衍,以后才能有的吃。她懂得看天上的云彩,预知雪暴的到来。每次出猎前,她会用兽骨和蛋壳占卜,判断今天的收获。焚书委员会也经常征询她的意见。她成了我们的巫。

 

 

我们与巨猫的战争爆发于大雪来临的第二年。那时我们仍然只在未名湖一带狩猎,从来不敢进入燕南园。那里的树木已经长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暗影重重中隐藏着无限的危机。一天,几个女人在图书馆南门附近采集的时候失踪了。我们发现了血痕和巨兽的足迹,通向森林。男人们和巨猫在森林边缘发生了一次遭遇战。从前那些娇小慵懒的生灵,在大雪来临之后,长成了两米多长、半人多高的巨兽,爪尖齿利,凶猛嗜血。我们死伤惨重,败退回馆。从那时起,巨猫常常三五成群的在图书馆附近游弋,袭击狩猎和采集的人们。我们的生活陷入巨大的恐惧。

 

 

巫和焚书委员会动员了全部人力,精心策划了一次反击。两百名手持长矛的男人在图书馆南门外组成方阵,正面抵挡猫群的冲击。一百名弓箭手在图书馆的屋顶射击。巫一身白衣,独自站在弓箭手方阵之后。我的位置在长矛方阵的末排。我听见巨猫恐怖的嘶吼和战友垂死的呼号,我看见一只银色的巨猫站在心理楼的顶端,冷静地注视着战局。长矛方阵很快被撕开,我们按照计划向东西两个方向逃去。巨猫们并不追赶,而是跳上图书馆的顶端,向巫所在的地方猛冲。弓箭手四散而逃,那只狡猾又多疑的银色巨猫却一声低吼,止住了巨猫们的行动。这时,一个弓箭手突然跳到巫的身前,大喝一声,一箭射中了银色巨猫的左眼。它被疼痛和愤怒冲昏了头脑,带领猫群向那个弓箭手扑去。就在这时,阳光大厅的顶棚承受不住猫群的重量,崩塌下来。几十只巨猫摔入大厅的中央,从一楼到三楼埋伏了无数的弓箭手,没有摔死的巨猫迅速被箭雨覆盖。只有十几只巨猫躲过了陷阱和长矛手的围杀,逃回森林。我看见那只银色巨猫的独眼中闪烁着无比的怨毒。那个以身为饵的弓箭手和巨猫们一起坠入大厅,我们找到了他的尸体,插满了箭羽,面容安祥。

 

十一

 

这次战争大大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猫皮可以做大衣,猫骨可以做工具,猫肉冻在冰窖里,我们吃了很多天。巨猫的种群被打散了,从此,燕南森林再也不是禁地。我们在和巨猫的战争中锻炼了体魄,即使偶尔遇到一两只,四五个男人也可以轻松地将其围杀。巫教我们寻找猫窝,捉住刚生下来的小猫带回来驯养。几年后,我们有了一支猫骑兵。骑着猫的男人们在雪地上来去如风,我们狩猎的区域扩展到圆明园和颐和园。在那次围杀中,焚书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战死,唯一的幸存者成为我们的大首领,和巫分享着最高的权力。

 

十二

 

大雪来临以后,我们一直没有女人怀孕。虽然每晚都可以听到那种让人脸红的声音,但是女人们的身体如巨大的陷阱,吞噬一切种子,却不见新生命的踪影。巫每日去森林中冥想,向上天祈祷,终于在一个黄昏获得了启示。巫和大首领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我们杀死九只幼猫,九只刺猬,九只喜鹊,献给上天。在火圈当中,大首领和巫交媾,然后用长矛刺入她的胸膛。随着鲜血汩汩流出,她的腹部逐渐隆起。在她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她诞下了一个男婴。大首领把巫的身体切成小块,分给每一个人。人们把她的鲜血涂在身上,围着大火起舞。那天晚上,图书馆里到处回荡着让人脸红的声音。第二年,第一批婴儿诞生了。

 

十三

 

我们有了一个新的巫,一个可以解读那本残片集的女人。然而我时常想念她。大雪来临的第十九年,我们的猫骑兵在颐和园里和一群陌生人相遇。我们知道了,在遥远的清华园,还有一个部族在图书馆里幸存下来。我们和他们的战争爆发于大雪来临的第二十三年。在战斗的关键时刻,一只银色独眼的巨猫带着几十名部下,从后方攻入我们的方阵,导致了我们的全线溃败。在圆明园的森林中,巨猫和清华的战士一起,从容猎杀着我们的败卒。在森林的一个角落,我杀死了受伤的大首领,用他的头颅换得了清华的和平。

 

十四

 

残部退回了图书馆。我们失去了圆明园和颐和园,也失去了燕南园。卷土重来的巨猫时常在南门附近徘徊,袭击狩猎和采集的人们。巫和大首领的儿子成为新的大首领。你杀死了我的父亲,他说。嗯,我点点头。我知道你为什么杀死他,他说。嗯,我点点头。我不会杀死你,但是你需要为你的罪流血,他说。我恭恭敬敬地向他匍伏:我将给你我的眼、我的口、我的手,我给你我记忆的一切。我用烧红的长矛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用巨猫的骨骼和胡须做了一把琴。我成了部族的游吟诗人。每天晚上,我在火堆边给我的族人歌唱,歌唱大雪、歌唱火、歌唱和巨猫的战争,歌唱巫和大首领的生与死、歌唱失去的土地、歌唱那次屈辱的溃败。

 

十五

 

大雪来临的第二十七年,大首领独自格杀了那只银色的巨猫,夺回了燕南森林。

大雪来临的第三十五年,大首领带领猫骑兵攻陷了清华图书馆,大火焚烧一月不息。

大雪来临的第四十年,大首领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部落联盟,把行政中心挪到了国家图书馆。

而我一直留在燕园图书馆里,将大雪来临的故事编成长长的史诗。我的那些年轻的弟子们,背着猫头琴在雪地上行走,将这首诗到处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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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二十岁了,按照古礼,我正式成年,虽然体还未壮,但已经有资格戴上帽子被当成大人看待了。既然已经成年,我就应该稍微有出息一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七八糟地混日子了。我该指着鼻子自问,你小子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你从小坚持的那些东西是不是该重新拿出来商量商量了?你要靠什么东西去走以后的路?毕竟二十岁了嘛,该好好反省反省了。不然我就要像那些白痴一样,长到五十岁了,心里还是个小孩。查拉图斯特拉说,人是一种应该被超越的东西。被超越的其实是人的每一个现在,而不是人本身。人必须超越每一个现在,才能接近更高的存在。现在就让我把二十岁以前的东西做个盘点。

我十三岁那年,开始感到一种焦灼。我痛苦地发现我的心居然分成了截然对立的两半,在每一个问题上,它们的选择竟都如此的不同。我像所有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宣布,我是一个矛盾体。我每天忍受着内心的战争,艰难地做出每一个选择,直到心灵和肉体疲惫不堪。我以为,我心里有一个魔鬼,他不断引诱我往地狱的方向前行,我纯洁的信仰天使日夜与之搏斗,我进行着一场伟大的圣战。我就在这种疲惫与优越感中度过了七年。

最近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把我内心的两个对立面之一称作魔鬼,那么,指认这魔鬼的标准何在?也就是说,我凭什么把这一面叫作魔鬼,而不把另一面叫作魔鬼?两面不都是存在于我的内心吗?我为什么不平等视之?我想了好久,突然惊恐地发现一个事实:他人已经深深地入侵到我的内心。实际上,当我把内心的某一面称做魔鬼的时候,我评价的标准是既定的价值观。这既定价值观来自他人要比来自自己多得多。也就是说,我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指认自己内心的魔鬼的。我内心斗争的过程可以这样描述:我的肉体产生了一种欲求,它符合我的以自我感觉为标准的自我价值观,但却与社会既定价值观相矛盾,于是社会既定价值观就把这种欲求当作“魔鬼”,与自我价值观就此欲求的合理性展开漫长的斗争。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魔鬼的亲缘关系要比和天使的亲缘关系近得多,因为它直接产生于我的自我感觉。我不得不承认,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替他人与自己作斗争。我不得不承认,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魔鬼和天使位置倒置。这么多年之后,我终于明白,我的心里没有魔鬼,我就是魔鬼!

我进一步想到,我不应该傻到把魔鬼和天使的位置换过来让他们继续斗争的地步。那样我同样没有前进,仍然是在斗争、在内耗、在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正如我内心没有魔鬼、我就是魔鬼一样,我内心其实也没有他人,我就是他人。不管是社会既定价值观还是自我价值观,只要在我心里它就是我的一部分。我是一个统一体,我的力量来自我身上的每一个组成,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都是我的力量之源。我将永远不再斗争、内耗、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我不要我的天才在内心的无聊战争中空耗。我要把我的全部力量蓄积起来,生活,创造,为了理想而奋斗,为此我不惜做一个力量崇拜者、不惜混淆黑白、不惜和全世界作对。以上是我二十岁反省的第一条启示,矛盾正在成为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

我十七岁的时候突然得到一个启示:我年少时的英雄主义理想都是狗屁,其实我只是一个大傻X。当时我的感觉兴奋不已,我觉得我发现了人生的最大真理之一。上了大学以后,我进一步完成了我的傻X三大定律,使之成为我的人生信仰之一。定律全文如下:

X定律之一:你永远都是一个傻X,不管做某事还是不做某事你都是一个傻X

X定律之二:由定律一,在这世上永远都没有人会注意你。

X定律之三:由定律一、二,在这世上你可以而且应该做任何事,以使自己高兴。

我发现傻X三大定律之后,自以为一劳永逸地找到了人生解放的终极真理。这定律也的确引导我度过了一段自由而快乐的时光,直到最近我才发现了它的局限所在。傻X三大定律的最大意义是它彻底地破除了人的虚伪的优越感,使人开始实事求是地审视自己和自己的生活,同时它有一个乐观的指向,把人引向积极生活、努力创造之路。从我发现它的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作过英雄主义的春秋大梦,再也没有为自己虚幻一个优越的位置鸟瞰世人。我也再没有被他人故作的高深姿态所吓倒,因为我知道他也和我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傻X。我温和地审视自己和他人,自由地做着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开心得要命。但是,当人已经能够实事求是地审视自己和自己的生活之后,傻X三大定律的历史任务就已完成,它的继续存在反而会破坏人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的审视。人对自我的判断常会受傻X定律的影响,疑神疑鬼,战战兢兢,不敢相信自己,无法从傻X的阴影中走脱出来,尤其是那些没有理解傻X定律之二、之三同时患有严重的自卑情结的人。实际上,当傻X意识到自己是傻X之后他就不再是傻X,而成了一个自由的人,可以自由选择,实事求是,勇敢生活,热情创造。他的傻X身份不会在他的创造物中留下痕迹,反而会为他的创造物加上一层温暖的光彩。他不再是一个傻X,而是一个知道自己是傻X的伟大的人。以上是我二十岁反省的第二条启示,傻X正在成为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

我十六岁那年,读到了王小波先生的《我的精神家园》,他说,用宁静的童心来看,人文事业之路是这样的,它夹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喇叭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他的话是这么地让我感动,我当时就下决心一定要走一条喇叭花之路。我后来渐渐发现,不光人文事业之路,生活之路也是如此,它夹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喇叭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其实生活之路什么都不是,它就是一条空荡荡的大路,走的人由着自己的性子在上面种出自己喜欢的植物。有的人种出了荆棘丛,而有的人种出了喇叭花。荆棘丛的花也是美的,但是却生着密集的毒刺。播种荆棘丛的人把自己挂在毒刺上,用痛苦与鲜血换来一种罪恶的优越感。他们不光自己固执地播种着荆棘丛,而且把荆棘丛的种子洒向人间。他们希望每个人都来播种荆棘丛,他们希望每个人都挂在毒刺上。他们以此来完成自己对生活的预设:生活是一条着火的荆棘路。而播种喇叭花的人不一样。他们披着朝霞出门,伴着星星回家,他们把自己的全部生命都用来在人生之路上播种喇叭花。他们的劳动快乐而充实,他们在劳动中享受了阳光雨露,鸟语花香。他们热爱生活,播种喇叭花是为了使自己对生活更加热爱。因为他们热爱生活,所以他们也格外得到生活的恩宠,蓝蜻蜓——这幸福的使者啊,因他们的劳动而降临。他们因此而受到了播种荆棘丛的人的仇恨。可是他们不怕。他们在荆棘丛边上播下了喇叭花的种子,让荆棘丛因喇叭花的缠绕而开出紫色的花朵。他们在喇叭花的佑护下走过荆棘丛,他们大声歌唱,他们永远热爱。

我决心做一个播种喇叭花的人,用我的劳动让生活充满花香。我从王小波先生那里得到了喇叭花的种子,开始充满热情的经营着自己的喇叭花园。我看到我的身边有很多和我一样的青年,他们热爱生活、渴望幸福,他们真诚善良、温文尔雅,但是——他们在播种着荆棘丛。他们挂在毒刺的尖上痛苦挣扎,他们绝望地咒骂命运的乖戾,但是——他们在播种着荆棘丛。他们被告知,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宿命。他们渴望美好的东西,但是他们只有荆棘丛。看到这里,我不再满足于经营自己的喇叭花园。我想,世上多一朵喇叭花总比多一丛荆棘丛要好。于是我收拾起行李上路了,去寻找更伟大的幸福。我背着一大包喇叭花的种子,我要在沿途把它们播下,我要让我足迹所到之处都开满美丽的喇叭花。我寻找着每一个播种荆棘丛的青年,无论他们是否友好,无论他们对生活是否满意。我要把喇叭花指给他们看,我要把喇叭花的种子送给他们。我遇见了一个荆棘丛中的姑娘,我把我的喇叭花指给她看,我把喇叭花的种子送给她,我看到她对我笑了。我告诉她,她的笑容和喇叭花一样好看。我想让她和我一起上路,一起去把喇叭花的种子送给每一个不幸的人。我希望天下所有播种喇叭花的青年都走出自己的喇叭花园,把喇叭花种子送给播种荆棘丛的人们。我希望天底下每一个青年都播种起喇叭花来。我梦想着有一天,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开满美丽的喇叭花;我梦想着有一天,人们不再为荆棘丛而痛苦。以上是我二十岁反省的第三个启示,荆棘丛正在成为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

本来这篇文字是为剧社的社刊所写,但是谈了半天都是自己的感受,下面我抓紧谈一些与剧社有关的东西以及我为什么写这篇文字。其实我的目的在谈荆棘丛与喇叭花问题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只为了我自己,还为了和我一样的青年。在我身边有太多的朋友和我受着同样的痛苦。他们在自我斗争中内耗,他们在自我怀疑中彷徨,他们在荆棘丛的毒刺上挣扎。他们在无尽的痛苦中流血,直至麻木,不再热爱,不再渴望,不再信仰。这便是老。我不害怕死亡,但我却害怕老去。因为死亡尚使人们追索生命的意义,而老去则使生命不值一过。年轻是如此的宝贵,所以Eric Burdon唱道,When I was young;所以The Who唱道,I 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所以Bob Dylan唱道,May you stay forever young。今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在雨后走进腾格里沙漠。漫天的黄沙因雨水而凝,犹如固体的海洋。我意气风发,在不毛的沙漠里写下这样两句留言:热爱生命,永远年轻。我想把这两句话送给我亲爱的朋友们,我希望他们能够从痛苦与挣扎中走出,我希望他们不再把老去挂在嘴边,而放声歌唱那让人热泪盈眶的生命与年轻,我希望他们也成为播种和传播喇叭花的人。

该结束这篇文字了,再说点什么好呢?我只有唱支歌给你听了我亲爱的朋友,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加动听的歌:

 

May God bless and keep you always,
May your wishes all come true,
May you always do for others
And let others do for you.
May you build a ladder to the stars
And climb on every rung,
May you stay forever young,
Forever young, forever young,
May you stay forever young.

按:大三时代的文字,纪念那个纯真年代。快要回学校了,这个夏天的怀旧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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